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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书苗这种律师是专制政权下的必然产物。我在1962-66读台湾大学的时候,台大法律系的录取分数远远低于商学系及经济系,其中法学组(当律师的)的分数低于司法组(当贪官的)。现在台大法学院(法律学院)是经常出状元的地方。这个转变说明了,在独裁整体下,法律只是当权者豢养的狗。有骨气有才气的都去念枯燥无味、无关紧要的工程科系,或念独善其身的商学科系。当狗的,岂止是丁书苗?

 

  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,日前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。丁书苗涉非法经营额1788亿,向刘志军行贿4900万元,名躁一时。

  这段时间,随着刘志军案深入调查,丁书苗的人生也被一次次梳理盘点。这个没文化、不漂亮的农妇,从贩卖鸡蛋开始,最后做起高铁生意,成为身家数亿的巨富,这样的发迹史,垮度与幅度都实在太大。现在人们发现,这样商业“传奇”不是来自市场的力量,而是因为背后有权力做“推手”。

  尽管丁书苗也被提炼“胆大、实在、大方、会做人”之类的特点,但是,这一切都不能改变她在刘志军案中的本质身份,那就是属于刘志军的“钱奴”。刘志军动用权力之手,做大做强丁书苗的企业,不过就是为了挖深池为自己养大鱼,让自己成为既得利益者。事实上,丁书苗对刘志军的投资也是进行全方位回报,不仅用金钱来为其仕途架桥铺路,还找来女演员女明星供其淫乐。

  也就是说,刘志军作为丁书苗的“靠山”,让丁书苗成为自己“钱奴”。双方通过权钱交易,又使权力和资本双方力量都不断壮大,从某种程度上,也形成彼此“豢养”的特点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腐败交易的合作模式,由于设置了一片灰色中间地带,由于有其他“中间人”介入,在操作过程与技术手段上,都极具隐秘性,不易被发现。这才让丁书苗身份被定格为腐败大鳄背后的“影子傀儡”。

  事实上,这样官商勾结将交易过程渗透于经营性投资活动之中,权力通过干预项目招标、工程发包来抽取利益,本身就说明政府与市场之间边界混淆不清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权钱交易自然也就有了空间,一端站着没有被关进笼子里的权力,一端是权力收买的“影子傀儡”。这种腐败土壤的存在,也寓示着像丁书苗这种的权力“钱奴”绝不会是一种孤立存在。事实上,近来高官腐败案也都不断展露出这样的特征, 比如,大连万达徐明成为薄熙来的“钱袋子”。

  权力“影子傀儡”的存在,本身就是对反腐败的重大挑战。这些“影子”之所以能够长期在灰色地带活动,说到底,也就在于权力没有在民主与法治的框架下运行,还存在太多的制度缺陷与执法不力现象。如果不能通过顶层设计,来把权力真正关在笼子里,让政府的归政府,市场的归市场,那么,像丁书苗这种大大小小的权力“影子傀儡”,就不可能绝迹,只会有更多人因此发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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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志文

李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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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知名管理学者。美国杜兰大学寇翰讲座教授,担任商学院副院长长达十五年。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第一批特聘教授,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第一位光彪讲座教授,浙江大学商学研究院院长。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,参与沃顿商学院的学术改革,出任香港科技大学创校教授及创始校董。同时也是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第一位特聘讲座教授,东海大学讲座教授,复旦大学顾问教授。曾担任世界银行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组织的高级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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